8月27日,澎湃新闻(www.thepaper.cn)从广东湛江遂溪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号“遂溪检察”获悉,8月20日,遂溪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、县司法局、县教育局以及界炮镇党委、政府等部门就“7·14”幼儿被遗留在校车内死亡案展开调解工作,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赔偿协议。
截至8月26日,新苗幼儿园及嫌疑人林某某、杨某、黄某某的家属按照协议支付了所有赔偿款,至此赔偿款协议履行完毕。被害人家属书面谅解了嫌疑人。
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【编辑:苑菁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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